採雙層營運體系,目標是取代現金,但不影響商業銀行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 DC/EP 可能採取雙層營運體系,而非人民銀行直接向大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營運體系。在雙層營運體系的架構下,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是其他營運機構,再透過這些機構擠兌給大眾。
穆長春在大會上表示,「雙層營運體系不對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並說道: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 繳納準備金,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不影響支付寶等電子系統
除了 100% 準備金之外,穆長春也表示,雙層營運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的二元帳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這是因為雙層營運體系之下,注重的是 M0¹ 替代,也就是現金的替代。因為在現行體制之下,基於現有銀行帳戶體系的 M1¹ 和 M2² 已經實現電子化以及數位化。
如果我們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
因此,也就不需要再將已經電子化的 M1 和 M2 在數位化一次,這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反而是現金的交易幾乎是不可追蹤的,且容易有偽造、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除此之外,由於中國幅員遼闊,某些地區是電子支付系統無法覆蓋的,在這些地方對於現金的依賴程度較高,因此,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保持著現金的特性,同時也在一度程度上變成可追蹤,可望在最大程度上替代現鈔。
穆長春說道: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的經濟發展,資源禀賦,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於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都是不一樣的。這種情況下,(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會給央行帶來極大的挑戰,(因此)我們認為應該採取雙層的運營架構來應對這種困難。
在注重 M0 替代的前提之下,雙層營運體系不會影響貨幣政策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²,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此外,採取雙層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於抵制大眾對於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中國的國家貨幣主權。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不一定是區塊鏈
目前比特幣的 TPS(每秒交易吞吐量)為 7 筆、以太坊為 20 筆,而臉書的 Libra 在白皮書上表示 TPS 可達 1,000 筆,然而穆長春指出,在去(2018)年,雙 11 (光棍節)TPS 的高峰值為每秒 92,771 筆。因此,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對於使用技術保持開放,不一定會使用區塊鏈技術。
矛盾的是,雖然表明不一定會用區塊鏈技術,但是穆長春卻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搭載智能合約。
同時,穆長春提及臉書的 Libra,他認為 Libra 的設計與中國政府先前研究的央行數字貨幣很類似,但是 Libra 要取代的不只是現金,這可能會帶來 Libra coin 超發的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一定是中心化管理
然而穆長春表示雖然不一定是區塊鏈,但是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系統一定是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肇因:
1. 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因此,仍然要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
2. 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 第二層指定運營機構來進行貨幣的兌換,要進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運營機構貨幣超發。
最後,他強調,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帳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也因此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以總體經濟學的角度看來,電子支付系統(如 LinePay、Apple Pay)必須透過傳統銀行才能完成,因此與銀行帳戶的關係就很密切。
而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來說,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以實現價值轉移。在這種情況下,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又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轉貼自: 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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