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ine gambling singapore online gambling singapore online slot malaysia online slot malaysia mega888 malaysia slot gacor live casino malaysia online betting malaysia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mega888 時過境遷後,NFT將會在何處?

摘要: 數位化的時代,所有內容都可以被無限複製並轉傳,但那些最早的「原創」,仍有值得蒐藏炫耀的價值,除了新的投資和交易模式,NFT未來還有哪些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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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標題(來源:bnext.com.tw)

先不申論各類現實生活中的資產,他們數位化的可行性,單就藝術品與蒐藏品市場,是否會因為NFT與區塊鏈技術,而產生翻天覆地的改變?好像每每有新創想法產生時,都號稱要改變世界,從一開始的ICO,IEO,到後來STO,Defi等,有些早已在風頭過後被市場徹底屏棄,有些則變個方式繼續吹噓,而還有少部分的,擁有比較紮實的技術基底,確實好像真的有那麼點搞頭……至於NFT,時過境遷後,究竟會屬於哪一種?

簡單而言,將實體的藝術品,用號稱獨一無二的加密技術,加諸以「數位身份」的驗證,又或著,直接在網路世界創作,無論是文字,圖像,影片,音樂等,把原始檔加上一段編碼,使其可以被驗證唯一性,如此一來,不管後續再怎麼拷、複製、另存,握有最初創作的這件作品的人,始終可以證明自己擁有的,才是原創。這對於高端的藝術品市場,的確是一項需求,因為無論是實體或虛擬的世界,但凡人們要交易高單價的藏品時,總會在意他的真實性,如果我們硬要說現實的紙本可以造假,中心化的雲端硬碟也可能被駭客入侵,那或許區塊鏈和衍生出來的NFT,可以是解決方案之一,只要他能夠普及,且被主流的機構和玩家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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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純粹在網路上的即興創作,除非具備非常獨特的意義,例如推特創建之初的第一條貼文,YouTube的第一支上傳影片,或是比爾蓋茲發給前妻的離婚簡訊等等,那才有被特別標記出來,並驗證真偽的價值,即便,數位化的時代,上述這些內容都可以被無限複製並轉傳,但那些最早的「原創」,的確滿值得蒐藏並炫耀的。而要能夠區別數位內容的原創和複製品,NFT就可以扮演一定。當然,若推特母公司自己跳出來證實平台上的第一條貼文,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因需求而起的交易

要說NFT帶起一場數位產品的交易革命,老實說言過其實了,真要虛實整合,當前的網路科技與運算能力,100%能夠勝任,而且在科技與金融巨頭的參與下(如果他們願意),可信度更高,交易成本也不見得就會因為「中介機構」而高到哪裡去。只不過如此「中心化」的模式,大大違反了區塊鏈世界「去中心化」的信仰,所以「鏈圈」與「幣圈」的玩家,才不斷積極倡導NFT與區塊鏈的價值。

從最早的「彩虹貓」(Nyan Cat)被視為早期較為知名的NFT,是一個2011年由作者Chris Torres發表的GIF動畫,因莫名的原因爆紅,創下數百萬的點閱率。想當然爾,數位作品很容易仿製並重置,為了要識別原創的這支動畫,NFT派上了用場,而該數位作品也在2021年,一場由NFT平台FOUNDATION舉辦的線上拍賣活動中,以將近6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

這中間有人為炒作嗎?或許有吧,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人類的狂熱行為本就難以預測,筆者就從來弄不明白,為啥那些限量版的球鞋,憑什麼一雙賣個幾千幾萬美金,但市場就是這樣,「價值」不一定有(區塊鏈世界的「幣」絕大多數都沒有任何價值 ),但「價格」只要有需求方,而剛好供給方也願意售出,那這筆買賣就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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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眼看價格能炒的如此之高,包含推特創辦人Jack Dorsey 15年前的第一條推文「just setting up my twittr」也被轉為NFT資產,並被以290萬美元出售給藏家。而藝術家 Beeple 的數位圖檔作品「日復一日:最初的5000個日子」(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 ),則是以誇張的6,934萬美元天價拍出,足見這個市場的短時間過熱的程度。

藝術品的價值

甚至,老牌的拍賣行蘇富比也不甘落人後,雖然我很懷疑他們到底有沒有搞懂NFT的功能,抑或是是否真的有徹底研究過需不需要使用區塊鏈科技,但在2021年4月香港的名錶春季拍賣中,一款「瑞士製造,全人手製作,全球限量發行21枚的鈦金屬時計,由紐約博物館暨創作公司SPYSCAPE及獨立製錶商Ressence共同研發」的腕錶,也被很時髦的附上了NFT認證,估價為30萬港元。

誠如上述,這些天價作品,本身都具備一定的稀缺性,像是本名Mike Winkelmann的藝術家Beeple,本來就是頗具名氣的創作者,長年在網路上發表作品,也獲得相當不錯的評價;而推特的第一條貼文,具備的意義自然更毋庸置疑。但不諱言,以目前NFT爆紅,又沒有篩選機制(或許根據區塊鏈的遊戲規則,本就也不該有所限制 ),大多數在這個領域自詡為藝術的作品,講白了都是不值一提的垃圾,除非剛好被真實世界的名人加持,或是碰巧某幣圈大咖想藉機來操作一把,否則別說一般大眾,就連資深的NFT玩家都應該知道,買進那些「數位藝術品」,只是在消耗你那些手頭上的虛擬貨幣而已。反正你也不知道除了炒幣之外,還能花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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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收藏有幾個條件:足夠的審美能力和素質,閒置的資金,以及價值可隨時間而遞增。審美見仁見智,但想進軍主流市場,到底還是有一些標準的,不會是弄幾條編碼,隨便輸出個點陣圖或Java動畫,就有資格被稱為「數位藝術」,大多時候那只是「數位雜訊」,即便短時間內莫名的興起一股追捧,但沒有內涵的東西終究經不起考驗。而有錢有閒就比較是個門檻了,藝術品市場之所以總是少部分人在玩,就是因為它畢竟不是必需品,而是要有一定經濟實力之後,方能「享受」的東西。最後則是價值遞增,現實中的作品,但凡是花費心血完成,具有一定的品質,大抵都會有增值的空間,但數位世界的作品,如何鑑定當下的價值,以及時間到底是讓泡泡破滅,還是會淬煉出被大眾認可的新型態藝術,這目前還是未知數。

NFT的未來

藝術與創作是很吃「名人效應」的,你先有名了,放的屁都可以被奉為藝術,不管這股屁是真的還是NFT形態的。但你若沒沒無名,嘔心瀝血了一輩子,很可能也還是只能靠接小案子免強過活,無論是現實中路邊賣給觀光客的素描,還是在網路上被無良企業壓榨做1分鐘幾美元的動畫片。

最後,提出幾點NFT的發展方向,以及終究,他對藝術品市場可能產生的正面影響,至於負面的就不提了,因為要寫還真的寫不完。但別誤會,筆者認為技術絕對有大有可為之處,但區塊鏈這行因為爆紅的速度太快,想賺快錢的人居多,而但凡是投機者,除了錢之外,他們根本不在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追捧什麼東西,所以導致諸多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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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加上區塊鏈,以及智能合約的生態系統,有機會稍稍降低藝術品市場的門檻,讓普羅大眾,只要有能上網的裝置,都能更便捷的進入這個領域,無論你是創作者,還是買家/蒐藏家。但短時間內要改變人類對藝術鑑賞的方式與心態,NFT也別把自己當成無所不能了,對正常人來說,去羅浮宮看蒙娜麗莎,和網路上看蒙娜麗莎,即便這幅數位版有被認證唯一且為真 ,兩著帶來的感動還是天差地遠的。也因此,若以提升人性中的涵養與素質來看,實體藝術仍應為主流,而NFT會成為其中,驗證原作的數位簽章角色,並讓其數位化的版本更容易在不同媒介之間流傳,增加曝光度,而非重塑人類對藝術的看法。

虛實整合的應用也會日益普及,同樣是鎖定在現實世界的藝術品,而非那些原生就是在網路上被創造出來的東西。後者一如現在大部分的網路平台:推特,YouTube,簡書,Medium等,大眾仍可以在其上自由創作,但除非你具有非常獨特的特性,例如推特的第一條貼文,否則有沒有NFT,其實意義不大,反倒是實體藝術品/創作,可以更近一步地被以數位版本的形式,在網路上被欣賞。但這其實也沒什麼,台北故宮老早就在建置「數位典藏」系統了,民眾可以輕鬆地透過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簡稱AR)的方式,在網上「逛」故宮的各個展間,至於每個展間中的「數位國寶」,有沒有NFT或其他驗明正身的標籤,好像不是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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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易模式

接下來,藝術品除了欣賞和蒐藏之外,另一大重點是交易,有買賣,才有對價,而大多膚淺的人類並不是以藝術的內涵與意境在評斷價值,而是以該件藝術品的標價,作為藝術是否為打的依據。所以拍賣與交易,就比較有可能受到NFT的影響。

我們假定區塊鏈的不可竄改為真,也暫定該具備的基礎建設都已完善,那NFT將實體藝術賦予數位認證後,交易在理論上可以變得更有效率,且有新的模式產生。舉例來說,從作品在市場的第一次亮相開始,所有交易紀錄都被保存在區塊鏈上,如同房屋實價登錄系統,方便日後的買方評估合理的出價,增加透明度。而也因為一切都有跡可循,某種層鍍上,也可以杜絕有心人士,藉由拍賣競價的不透明,透過藝術品來洗錢,2015年發生在瑞士自由港的Bouvier案件,正是因為資訊不透明,而導致的弊案。

再者,NFT由於已經過數位認證,假若大家都信任該NFT代表的是現實世界中那個唯一的藝術品,則拍賣過程可以直接以NFT為標的,進行拍賣與競價,而最終獲得該NFT的買方,則可以直接跟實體的儲存機構進行「兌換」,實體的機構可以是拍賣行,瑞士的「自由港」,世界各地的畫廊,博物館,或是處作者本人等。這樣一來,如果進行多輪拍賣或轉售,則可以省下該物件被不斷運輸,存放,轉手時,可觀的物流費,人力成本與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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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將所有權NFT化之後,其實蒐藏者也不一定要真的「兌現」,大可在握有數位所有權的情況下,讓該藝術品的真跡展示於公眾(租給畫廊,藝廊展示之類 ),畢竟,除非有佈置自己私人豪宅的需求,不然,買藝術品不就是要用來炫耀的?讓更多人知道你「擁有」一幅價值連城的畫作,不也很有面子?

藝術品的投資?

提到所有權NFT化,另一個有趣的思路則是「無限分割」,「多人持有」的概念。如果股票可以不是買一張,而是買零股,那藝術品為何不能如此?如同前幾年STO的設計,現實世界的資產,被上鏈確權之後,便可以交易給不同的人,大家按比例持有同一份完整的權利,可以類比為一棟房子A出70%,B出30%,兩人便按此比例共同持有這度房產。藝術品或許也可以如此,在NFT的設計下,以數位的方式讓更多人參與藝術品的競標,並成為最後的共同持有人,如此便有機會降低這個領域的門檻。但退一步來說,這也並非只有NFT做得到,舉例來說,在佳士得的拍賣會現場,可以推派一個人做代表出席競標,最終拍得該物件後,找個律師事務所來草擬合約,以「借貸協議」或「投資協議」,加上「共管協議」,甚至「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同樣可以讓100個人共同合法主張擁有該物件的權利,NFT只不過把一切都「數位化」,看似省時且省下律師的費用而已。

這麼做,自然也有投資的功能,未來該藝術品價格上漲,大夥可以像買賣股票的方式一樣,賣出自己手中的「零股」,而也因為持有的是很多人,而非單獨的個人,所以該作品在市場上會有更多被曝光,傳頌,乃至升值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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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因為智能合約把一切都program化了,所以執行層面很多「人力」確實可以被節省下來,也因此可以試著玩出一些有趣的花樣。舉例來說,整合信託與慈善的藝術作品,就可以將藝術的功能,從鑑賞,蒐藏,交易,投資之外,再加上慈善的目的。舉例來說,一個名為sä-v(ə- )rən-tē 的數位作品,是以兩個小男孩為主的(數位 )創作,而該作品幾經轉手交易後,每次都會在成交價格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透過智能合約的設定,直接存入特定的虛擬貨幣錢包之中,待兩位男孩成長至18歲,該錢包會自動解除鎖倉,釋放其中的資金,以供他們上大學之用(這裡假設他們會乖乖用於教育目的啦 )。簡單來說,這就是慈善信託的功能,但現實中設置信託基金是很繁瑣且耗費不貲的,光是雇用一位信託經理人,管理該帳戶直到受益人18歲,每年的管理費就不是筆小數目,而若資產規模太小,搞不好還沒有律師想接案咧。故,區塊鏈,智能合約,加上NFT與虛擬貨幣錢包的搭配,的確能解決這樣的問題,至於有沒有大規模的市場參與者想這麼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讓藝術更為普及

最後,我想來聊聊創作者本身,我們都想鼓勵更多有想法的人,投入藝術,或其他形式的創作,產生更多能提升人類精神層面的東西。但藝術創作需要時間,新興藝術家亦需要養家糊口,故利用「眾籌」的方式來支持藝術創作,也是行之有年,卻尚未被發揚光大的方式,畢竟,廣大群眾還是比較對科技而非藝術感興趣,所以像是台灣的嘖嘖募資,flyingV,或是美國的Kiva,Kickstarter,LendingClub等,上面以科技新創產品為大宗,而另外以慈善捐助為主的平台,如Donorbox,GoFundMe等,也吸引不少人的參與。不過在藝術領域,畢竟還尚屬小眾市場,NFT若能搭配適當的商業模式,或許有機會填補這一塊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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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因為智能合約和編碼的進步,讓作創作者可以在靈感構思階段,就以token型式釋出「未來的所有權」,這在投資新創公司也很常見,叫做 Simple Agreement of Future Equity (SAFE ),或前幾年ICO時期幣圈流行的SAFT,亦即Simple Agreement of Future Token。而在創作完成後,透過類似上述信託機制或交易抽成機制的設計,讓每次轉手的部分「佣金」,可以自動導入參與者的數位錢包中,讓每個角色都能從中賺取利潤,並激勵他們積極的做自己擅長的事:藝術家努力創作,其他人則努力在各自的圈子中宣傳,幫作品打造知名度,以及開拓潛在的流通性。

更有趣的,則是讓未來的共同持有者,直接參與在創作過程中。有點類似你投資了一家新創公司,作為股東,你可以在董事會上提出對未來發展的建議,讓執行團隊參考。藝術創作也是如此,大眾的意見雖不見得是好意見,但也不無可能,給藝術家本人一些意料之外的靈感,當然,藝術家的脾氣是很硬的,最終作品要怎麼弄,當然還是以創作者本人的意思為主。這理想提出的可能性是,讓藝術更為普及,你我都是藝術家,我們不只是買賣與蒐藏,而是可以參與最源頭的創意。如此,便需要適合的機制來整合和協調彼此(而且這樣的科技成本還不能太高,否則小額投資人和新興的藝術家根本負擔不起 ),而NFT與區塊鏈,就可以在這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

結語

最後的最後,說到NFT讓同一件藝術品,可以有更多人參與交易,且還能協助創作者在初期籌措資金,聽起來有點新鮮?但其實也早已不是新聞。分享一位朋友的構想,稱為Metanoia Project的項目,完全就是基於上述的理念,而早在比特幣問世之前,這樣的想法就已經被藝術家本人提出了,有興趣的朋友,強烈推薦去看一下他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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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以他早年的作品,分割成數個「區塊」,並以每區塊800英鎊的價格售出,以支持他近年計畫要完成的另一件巨作。

NFT會顛覆藝術市場嗎?我看未必,倒是會先引誘出一堆半吊子的牛鬼蛇神,打著NFT名號招搖撞騙,或是一堆失去光環的過氣成功人士,想藉著NFT再來賺一波知名度與流量。但就技術與發展潛力來說,NFT是有一些值得期待的應用,特別是在跟實體藝術/作品整合方面,有機會創造出一些新的商業模式,並讓更多人用較容易的方式,接觸藝術,來昇華心靈,或投資獲利。

轉貼自: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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