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數位化的時代,所有內容都可以被無限複製並轉傳,但那些最早的「原創」,仍有值得蒐藏炫耀的價值,除了新的投資和交易模式,NFT未來還有哪些發展方向?
▲圖片標題(來源:bnext.com.tw)
先不申論各類現實生活中的資產,他們數位化的可行性,單就藝術品與蒐藏品市場,是否會因為NFT與區塊鏈技術,而產生翻天覆地的改變?好像每每有新創想法產生時,都號稱要改變世界,從一開始的ICO,IEO,到後來STO,Defi等,有些早已在風頭過後被市場徹底屏棄,有些則變個方式繼續吹噓,而還有少部分的,擁有比較紮實的技術基底,確實好像真的有那麼點搞頭……至於NFT,時過境遷後,究竟會屬於哪一種?
簡單而言,將實體的藝術品,用號稱獨一無二的加密技術,加諸以「數位身份」的驗證,又或著,直接在網路世界創作,無論是文字,圖像,影片,音樂等,把原始檔加上一段編碼,使其可以被驗證唯一性,如此一來,不管後續再怎麼拷、複製、另存,握有最初創作的這件作品的人,始終可以證明自己擁有的,才是原創。這對於高端的藝術品市場,的確是一項需求,因為無論是實體或虛擬的世界,但凡人們要交易高單價的藏品時,總會在意他的真實性,如果我們硬要說現實的紙本可以造假,中心化的雲端硬碟也可能被駭客入侵,那或許區塊鏈和衍生出來的NFT,可以是解決方案之一,只要他能夠普及,且被主流的機構和玩家所接受。
至於,純粹在網路上的即興創作,除非具備非常獨特的意義,例如推特創建之初的第一條貼文,YouTube的第一支上傳影片,或是比爾蓋茲發給前妻的離婚簡訊等等,那才有被特別標記出來,並驗證真偽的價值,即便,數位化的時代,上述這些內容都可以被無限複製並轉傳,但那些最早的「原創」,的確滿值得蒐藏並炫耀的。而要能夠區別數位內容的原創和複製品,NFT就可以扮演一定。當然,若推特母公司自己跳出來證實平台上的第一條貼文,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因需求而起的交易
要說NFT帶起一場數位產品的交易革命,老實說言過其實了,真要虛實整合,當前的網路科技與運算能力,100%能夠勝任,而且在科技與金融巨頭的參與下(如果他們願意),可信度更高,交易成本也不見得就會因為「中介機構」而高到哪裡去。只不過如此「中心化」的模式,大大違反了區塊鏈世界「去中心化」的信仰,所以「鏈圈」與「幣圈」的玩家,才不斷積極倡導NFT與區塊鏈的價值。
從最早的「彩虹貓」(Nyan Cat)被視為早期較為知名的NFT,是一個2011年由作者Chris Torres發表的GIF動畫,因莫名的原因爆紅,創下數百萬的點閱率。想當然爾,數位作品很容易仿製並重置,為了要識別原創的這支動畫,NFT派上了用場,而該數位作品也在2021年,一場由NFT平台FOUNDATION舉辦的線上拍賣活動中,以將近60萬美元的價格賣出。
這中間有人為炒作嗎?或許有吧,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人類的狂熱行為本就難以預測,筆者就從來弄不明白,為啥那些限量版的球鞋,憑什麼一雙賣個幾千幾萬美金,但市場就是這樣,「價值」不一定有(區塊鏈世界的「幣」絕大多數都沒有任何價值 ),但「價格」只要有需求方,而剛好供給方也願意售出,那這筆買賣就成交了。
爾後,眼看價格能炒的如此之高,包含推特創辦人Jack Dorsey 15年前的第一條推文「just setting up my twittr」也被轉為NFT資產,並被以290萬美元出售給藏家。而藝術家 Beeple 的數位圖檔作品「日復一日:最初的5000個日子」(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 ),則是以誇張的6,934萬美元天價拍出,足見這個市場的短時間過熱的程度。
藝術品的價值
甚至,老牌的拍賣行蘇富比也不甘落人後,雖然我很懷疑他們到底有沒有搞懂NFT的功能,抑或是是否真的有徹底研究過需不需要使用區塊鏈科技,但在2021年4月香港的名錶春季拍賣中,一款「瑞士製造,全人手製作,全球限量發行21枚的鈦金屬時計,由紐約博物館暨創作公司SPYSCAPE及獨立製錶商Ressence共同研發」的腕錶,也被很時髦的附上了NFT認證,估價為30萬港元。
誠如上述,這些天價作品,本身都具備一定的稀缺性,像是本名Mike Winkelmann的藝術家Beeple,本來就是頗具名氣的創作者,長年在網路上發表作品,也獲得相當不錯的評價;而推特的第一條貼文,具備的意義自然更毋庸置疑。但不諱言,以目前NFT爆紅,又沒有篩選機制(或許根據區塊鏈的遊戲規則,本就也不該有所限制 ),大多數在這個領域自詡為藝術的作品,講白了都是不值一提的垃圾,除非剛好被真實世界的名人加持,或是碰巧某幣圈大咖想藉機來操作一把,否則別說一般大眾,就連資深的NFT玩家都應該知道,買進那些「數位藝術品」,只是在消耗你那些手頭上的虛擬貨幣而已。反正你也不知道除了炒幣之外,還能花去哪。
藝術收藏有幾個條件:足夠的審美能力和素質,閒置的資金,以及價值可隨時間而遞增。審美見仁見智,但想進軍主流市場,到底還是有一些標準的,不會是弄幾條編碼,隨便輸出個點陣圖或Java動畫,就有資格被稱為「數位藝術」,大多時候那只是「數位雜訊」,即便短時間內莫名的興起一股追捧,但沒有內涵的東西終究經不起考驗。而有錢有閒就比較是個門檻了,藝術品市場之所以總是少部分人在玩,就是因為它畢竟不是必需品,而是要有一定經濟實力之後,方能「享受」的東西。最後則是價值遞增,現實中的作品,但凡是花費心血完成,具有一定的品質,大抵都會有增值的空間,但數位世界的作品,如何鑑定當下的價值,以及時間到底是讓泡泡破滅,還是會淬煉出被大眾認可的新型態藝術,這目前還是未知數。
NFT的未來
藝術與創作是很吃「名人效應」的,你先有名了,放的屁都可以被奉為藝術,不管這股屁是真的還是NFT形態的。但你若沒沒無名,嘔心瀝血了一輩子,很可能也還是只能靠接小案子免強過活,無論是現實中路邊賣給觀光客的素描,還是在網路上被無良企業壓榨做1分鐘幾美元的動畫片。
最後,提出幾點NFT的發展方向,以及終究,他對藝術品市場可能產生的正面影響,至於負面的就不提了,因為要寫還真的寫不完。但別誤會,筆者認為技術絕對有大有可為之處,但區塊鏈這行因為爆紅的速度太快,想賺快錢的人居多,而但凡是投機者,除了錢之外,他們根本不在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追捧什麼東西,所以導致諸多亂象 。
NFT,加上區塊鏈,以及智能合約的生態系統,有機會稍稍降低藝術品市場的門檻,讓普羅大眾,只要有能上網的裝置,都能更便捷的進入這個領域,無論你是創作者,還是買家/蒐藏家。但短時間內要改變人類對藝術鑑賞的方式與心態,NFT也別把自己當成無所不能了,對正常人來說,去羅浮宮看蒙娜麗莎,和網路上看蒙娜麗莎,即便這幅數位版有被認證唯一且為真 ,兩著帶來的感動還是天差地遠的。也因此,若以提升人性中的涵養與素質來看,實體藝術仍應為主流,而NFT會成為其中,驗證原作的數位簽章角色,並讓其數位化的版本更容易在不同媒介之間流傳,增加曝光度,而非重塑人類對藝術的看法。
虛實整合的應用也會日益普及,同樣是鎖定在現實世界的藝術品,而非那些原生就是在網路上被創造出來的東西。後者一如現在大部分的網路平台:推特,YouTube,簡書,Medium等,大眾仍可以在其上自由創作,但除非你具有非常獨特的特性,例如推特的第一條貼文,否則有沒有NFT,其實意義不大,反倒是實體藝術品/創作,可以更近一步地被以數位版本的形式,在網路上被欣賞。但這其實也沒什麼,台北故宮老早就在建置「數位典藏」系統了,民眾可以輕鬆地透過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簡稱AR)的方式,在網上「逛」故宮的各個展間,至於每個展間中的「數位國寶」,有沒有NFT或其他驗明正身的標籤,好像不是那麼重要。
新交易模式
接下來,藝術品除了欣賞和蒐藏之外,另一大重點是交易,有買賣,才有對價,而大多膚淺的人類並不是以藝術的內涵與意境在評斷價值,而是以該件藝術品的標價,作為藝術是否為打的依據。所以拍賣與交易,就比較有可能受到NFT的影響。
我們假定區塊鏈的不可竄改為真,也暫定該具備的基礎建設都已完善,那NFT將實體藝術賦予數位認證後,交易在理論上可以變得更有效率,且有新的模式產生。舉例來說,從作品在市場的第一次亮相開始,所有交易紀錄都被保存在區塊鏈上,如同房屋實價登錄系統,方便日後的買方評估合理的出價,增加透明度。而也因為一切都有跡可循,某種層鍍上,也可以杜絕有心人士,藉由拍賣競價的不透明,透過藝術品來洗錢,2015年發生在瑞士自由港的Bouvier案件,正是因為資訊不透明,而導致的弊案。
再者,NFT由於已經過數位認證,假若大家都信任該NFT代表的是現實世界中那個唯一的藝術品,則拍賣過程可以直接以NFT為標的,進行拍賣與競價,而最終獲得該NFT的買方,則可以直接跟實體的儲存機構進行「兌換」,實體的機構可以是拍賣行,瑞士的「自由港」,世界各地的畫廊,博物館,或是處作者本人等。這樣一來,如果進行多輪拍賣或轉售,則可以省下該物件被不斷運輸,存放,轉手時,可觀的物流費,人力成本與保險費。
更有甚者,將所有權NFT化之後,其實蒐藏者也不一定要真的「兌現」,大可在握有數位所有權的情況下,讓該藝術品的真跡展示於公眾(租給畫廊,藝廊展示之類 ),畢竟,除非有佈置自己私人豪宅的需求,不然,買藝術品不就是要用來炫耀的?讓更多人知道你「擁有」一幅價值連城的畫作,不也很有面子?
藝術品的投資?
提到所有權NFT化,另一個有趣的思路則是「無限分割」,「多人持有」的概念。如果股票可以不是買一張,而是買零股,那藝術品為何不能如此?如同前幾年STO的設計,現實世界的資產,被上鏈確權之後,便可以交易給不同的人,大家按比例持有同一份完整的權利,可以類比為一棟房子A出70%,B出30%,兩人便按此比例共同持有這度房產。藝術品或許也可以如此,在NFT的設計下,以數位的方式讓更多人參與藝術品的競標,並成為最後的共同持有人,如此便有機會降低這個領域的門檻。但退一步來說,這也並非只有NFT做得到,舉例來說,在佳士得的拍賣會現場,可以推派一個人做代表出席競標,最終拍得該物件後,找個律師事務所來草擬合約,以「借貸協議」或「投資協議」,加上「共管協議」,甚至「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同樣可以讓100個人共同合法主張擁有該物件的權利,NFT只不過把一切都「數位化」,看似省時且省下律師的費用而已。
這麼做,自然也有投資的功能,未來該藝術品價格上漲,大夥可以像買賣股票的方式一樣,賣出自己手中的「零股」,而也因為持有的是很多人,而非單獨的個人,所以該作品在市場上會有更多被曝光,傳頌,乃至升值的空間。
當然,因為智能合約把一切都program化了,所以執行層面很多「人力」確實可以被節省下來,也因此可以試著玩出一些有趣的花樣。舉例來說,整合信託與慈善的藝術作品,就可以將藝術的功能,從鑑賞,蒐藏,交易,投資之外,再加上慈善的目的。舉例來說,一個名為sä-v(ə- )rən-tē 的數位作品,是以兩個小男孩為主的(數位 )創作,而該作品幾經轉手交易後,每次都會在成交價格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透過智能合約的設定,直接存入特定的虛擬貨幣錢包之中,待兩位男孩成長至18歲,該錢包會自動解除鎖倉,釋放其中的資金,以供他們上大學之用(這裡假設他們會乖乖用於教育目的啦 )。簡單來說,這就是慈善信託的功能,但現實中設置信託基金是很繁瑣且耗費不貲的,光是雇用一位信託經理人,管理該帳戶直到受益人18歲,每年的管理費就不是筆小數目,而若資產規模太小,搞不好還沒有律師想接案咧。故,區塊鏈,智能合約,加上NFT與虛擬貨幣錢包的搭配,的確能解決這樣的問題,至於有沒有大規模的市場參與者想這麼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讓藝術更為普及
最後,我想來聊聊創作者本身,我們都想鼓勵更多有想法的人,投入藝術,或其他形式的創作,產生更多能提升人類精神層面的東西。但藝術創作需要時間,新興藝術家亦需要養家糊口,故利用「眾籌」的方式來支持藝術創作,也是行之有年,卻尚未被發揚光大的方式,畢竟,廣大群眾還是比較對科技而非藝術感興趣,所以像是台灣的嘖嘖募資,flyingV,或是美國的Kiva,Kickstarter,LendingClub等,上面以科技新創產品為大宗,而另外以慈善捐助為主的平台,如Donorbox,GoFundMe等,也吸引不少人的參與。不過在藝術領域,畢竟還尚屬小眾市場,NFT若能搭配適當的商業模式,或許有機會填補這一塊空白。
舉例來說,因為智能合約和編碼的進步,讓作創作者可以在靈感構思階段,就以token型式釋出「未來的所有權」,這在投資新創公司也很常見,叫做 Simple Agreement of Future Equity (SAFE ),或前幾年ICO時期幣圈流行的SAFT,亦即Simple Agreement of Future Token。而在創作完成後,透過類似上述信託機制或交易抽成機制的設計,讓每次轉手的部分「佣金」,可以自動導入參與者的數位錢包中,讓每個角色都能從中賺取利潤,並激勵他們積極的做自己擅長的事:藝術家努力創作,其他人則努力在各自的圈子中宣傳,幫作品打造知名度,以及開拓潛在的流通性。
更有趣的,則是讓未來的共同持有者,直接參與在創作過程中。有點類似你投資了一家新創公司,作為股東,你可以在董事會上提出對未來發展的建議,讓執行團隊參考。藝術創作也是如此,大眾的意見雖不見得是好意見,但也不無可能,給藝術家本人一些意料之外的靈感,當然,藝術家的脾氣是很硬的,最終作品要怎麼弄,當然還是以創作者本人的意思為主。這理想提出的可能性是,讓藝術更為普及,你我都是藝術家,我們不只是買賣與蒐藏,而是可以參與最源頭的創意。如此,便需要適合的機制來整合和協調彼此(而且這樣的科技成本還不能太高,否則小額投資人和新興的藝術家根本負擔不起 ),而NFT與區塊鏈,就可以在這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
結語
最後的最後,說到NFT讓同一件藝術品,可以有更多人參與交易,且還能協助創作者在初期籌措資金,聽起來有點新鮮?但其實也早已不是新聞。分享一位朋友的構想,稱為Metanoia Project的項目,完全就是基於上述的理念,而早在比特幣問世之前,這樣的想法就已經被藝術家本人提出了,有興趣的朋友,強烈推薦去看一下他的介紹:
▲藝術家以他早年的作品,分割成數個「區塊」,並以每區塊800英鎊的價格售出,以支持他近年計畫要完成的另一件巨作。
NFT會顛覆藝術市場嗎?我看未必,倒是會先引誘出一堆半吊子的牛鬼蛇神,打著NFT名號招搖撞騙,或是一堆失去光環的過氣成功人士,想藉著NFT再來賺一波知名度與流量。但就技術與發展潛力來說,NFT是有一些值得期待的應用,特別是在跟實體藝術/作品整合方面,有機會創造出一些新的商業模式,並讓更多人用較容易的方式,接觸藝術,來昇華心靈,或投資獲利。
轉貼自: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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