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資銀行高盛(Goldman Sachs)近日將科技巨擘蘋果從「必買名單」(conviction list)中剔除,原因是旗下主要產品需求疲軟,引發市場擔憂,導致該公司股價表現欠佳。
iPhone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大幅減緩,這傷及了整體營收成長
蘋果4日盤前股價下跌0.41%,每股報178.93美元,今年迄今累計下跌3.22%。 自高盛2023年6月公布20檔~25檔「首選買進」(Directors’ Cut)的名單以來,iPhone製造商蘋果一直名列其中。但自那時起至今,蘋果股價大致持平,遠不如大盤標普500指數表現,後者漲幅達到近22%。 若以「美股七雄」(Magnificent 7)來看,蘋果遠遠落後其他對手,僅贏過電動車龍頭特斯拉(Tesla),後者今年迄今大跌逾18%。 蘋果股價欲振乏力,主因是核心產品iPhone銷售持續低迷引發投資人擔憂,特別此時主要市場中國大陸經濟遭逢嚴峻挑戰。 高盛1日發布報告指出,他們每個月對會針對必買名單進行審查,若股票「不再是最佳投資選擇」便會遭到剔除。高盛在報告裡寫道:「分析師看好蘋果用戶成長迅速、服務業務持續增長與新產品創新,足以抵銷產品收入面臨的週期性風險,例如更換週期拉長導致iPhone需求下滑,以及個人電腦與平板電腦類別需求降低。」
歐盟重罰蘋果616億元 指濫用音樂串流市場地位
除此之外蘋果股價也受歐盟重罰影響,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管市場競爭的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在記者會說明,因蘋果的應用程式商店向開發者收取30%手續費,使得消費者在這個平台訂閱程式的價格較貴,雖然消費者也能在其他地方訂閱,但蘋果對此設下不利於公平競爭的條件。 執委會特別標舉蘋果禁止音樂串流程式開發者在蘋果的iOS平台向消費者提供完整資訊,是這次重罰主因。例如開發者不能告訴消費者其程式在蘋果商店內訂閱與在別處訂閱的價差,也不能提供消費者引導到開發者本身網站的連結等。 維斯塔哲指出,蘋果這項持續近10年的作法,傷害了開發者的利益和消費者的選擇機會,違反歐盟競爭法。她並說此案彰顯了競爭法規在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扮演重要角色。此外,包括蘋果、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臉書母公司Meta等6家被歐盟執委會指定為「守門人」(gatekeeper)的大型網路企業,旗下共22個平台將自7日起正式受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管轄。 數位市場法旨在避免大型網路平台壟斷市場,例如應用程式(app)商店限制開發商和消費者只能使用自家集團支付工具、無法連結到其他平台等,較傳統競爭法規對數位市場有更具體規範
轉貼自: bnnex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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